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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4.4.1.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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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4.4.1.8 散布谣言,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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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1.1 用户在诉求中表示不愿意展示、不愿意办理,或不愿意让第三方知晓的;
1.1.2 明显缺乏章法、错别字过多,无实质内容,晦涩空泛;正文无文字描述或文字描述不清晰、不完整、不具体,缺少相关要素包括(但不限于)时间、地点、当事人、主要经过、结果、诉求等,无法核实或办理的;以图片、链接或下载等形式代替的;不是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;
1.1.3 诉求正在办理中,暂未办理完毕的;
1.1.4 冒充其他任何人或机构,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陈述或谎称与任何人或机构有关的;有意模仿或冒充他人提交诉求的;
1.1.5 含有可能泄露或侵犯第三方隐私或其他合法权益内容的;
1.1.6 含有法律、法规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禁止展示的内容的;
1.1.7 其他不适宜展示的内容。
1.2.1 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等紧急类事项的;
1.2.2 不属于或超出韶关市12345热线成员单位职责及行政管辖权范围内的;
1.2.3 属于部队、“公检法司安”机关等职权范围内的来访事项;
1.2.4 应当通过或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或已经办结的;
1.2.5 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,应当通过或已进入法定程序、途径、渠道反映、办理或已经办结的,包含(但不限于)报案、诉讼、仲裁、纪检监察、复议、申诉、政府信息公开、立案、执行、申请等;
1.2.6 已通过或正在通过信访渠道反映、办理的;
1.2.7 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的事项;
1.2.8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、社会公序良俗以及恶意攻击、骚扰或无实质诉求内容的事项;
1.2.9 诉求内容与用户所选择的诉求类型不匹配的;
1.2.10 诉求事项非一事一单的;属于重复诉求的,包括(但不限于)同一用户就同一事项重复提交诉求;
1.2.11 已经在本平台受理或正在办理的,或已经复查复核依法终结的;
1.2.12 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、经济纠纷事项的;经相关单位在本平台或其他平台/渠道办理,已告知应通过何种渠道/途径反映或处理的;
1.2.13 询问或投诉受理状态、办理进度、办理结果的;询问或投诉其他平台或渠道的受理状态、办理进度、办理结果的。
1.3.1 本平台有权对留言进行整理、择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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